宁波市水利局劳可军局长访谈录 - 深度报道 - 宁波水文化网


宁波市水利局劳可军局长访谈录

发布日期:2019-08-15 11:00:32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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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劳局长您好,《宁波水文化》拟对这次市水利局机构改革有关事宜作一报道,能否请您就下列问题给我们作一介绍。我们第一个问题是:从怎样的指导思想高度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这次机构改革。
劳可军:本次机构改革的基本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具体说,这次机构改革保留了市水利局名称,仅仅在职能上增加了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及内河管理相关职责,市水利局名称依旧,机构、人员相对稳定,因此,从表面上看,变化不太大。但从本质来分析,这次改革是对我市传统水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为实现国家提出“水资源一体化综合管理”要求的一次有力推进。通过这次改革,在市级层面基本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一条龙管理,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水行政管理体制优势:即城、乡地域一体;水源、供水、排水行业一体;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管理一体;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监督工作一体。总之,这次改革对水利管理讲,可谓是“雷声小、雨点大”。行业改革力度大,将给管理工作带来本质上的深刻变化,开始实现从水利管理逐步发展为水利水务一体化管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也为今后我市水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走在行业前列,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如今该项工作我市已经走在了全省前列。改革让我们站上了一体化管理新的历史起点,开启治水、兴水新的征程。对此,我们必须要清醒认识新体制带来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宁波水利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加快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按照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方针和全国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主动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着力破解新老水问题,开创我市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新的局面。
总之,对于这次我市水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我们不能仅仅理解为部门职能和人员的一次简单调整,而是要认识到这次机构改革,是对我们传统治水、管水理念和方式的一次变革。希望大家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与部署上来,尽快找准新起点,认清新形势、新任务,理出新思路,转变传统治水管水理念和工作思路,努力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开创我市水利事业新局面,展现行业新风貌。
    萧何:机构改革自年初启动以来,已经历时4个月,期间进展怎样,各部门反映如何?
劳可军:市委市政府自今年初(1月4日)召开动员部署会以来,市局党组就精心组织、及早谋划、主动对接、稳步推进,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专门成立了市水利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多次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多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期间,我们紧紧围绕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具体内容)、起草报批和定岗定员、干部调整、工作交接等改革任务,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座谈、协调衔接、上报请示等相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按照全市机构改革框架,完成了部门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上报的“三定方案”已经批复。从总体情况看,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有序、平稳、顺利,改革要求和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从前阶段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进展来看,相关处室及干部职工都能从大局出发,从工作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正确对待和服从组织安排,说明我局干部职工的素质是高的,风气是好的,让人感到欣慰。这次机构改革,根据职能需求,相应进行了干部职务调整、岗位调动。干部调整总体做到“大稳定、小调整”,相信通过这次机构改革能够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和单位的集体凝聚力,使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结构更加合理,促进整体效能的提升。
 
萧何:通过机构改革,市水利局的工作职能肯定会有许多变化,为此,局里作了哪些对应调整?也请劳局介绍一下。
劳可军:这次机构改革,对市水利局的职能调整简单可用三个字概括:一是“减”:划出原市水利局承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能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出编制市级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能至市生态环境局;划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工作职责至市应急管理局;划出市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职能至市农业农村局。二是“增”:划入原市城管局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及内河管理有关职能至市水利局。三是“转”:就是按照中央治水新方针和全国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突出强化了市水利局在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与保护、河湖管理、城乡统筹以及“补短板、强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与要求,通过部门间工作职能的划转和调整,使我市基本形成了“一龙管水”的水行政管理体制,为实现涉水事务一条线指挥、一个命令行动、一条龙服务提供了体制保障。
为了与所承担的职能相对应,市局内部机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针对以前如行业监管与服务体系不健全、河湖水系管理机构缺位、一项职能分属不同处室重叠交叉等问题,在这次改革中,以“突出主业、理顺职能、优化设置、提高效率”为原则,按照“一类事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的改革要求,在划出1个处室和新增2个处室的情况下,对新明确的8个机关处室进行了更名、重新定责和定岗(新增了“河湖管理处、排水管理处”,将防汛办更名为“水旱灾害防御处”)。同时调整了相关职能,使局机关处室及职能设置更加完善和合理,各处室承担的业务更加相宜。不仅有利于内部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还强化了局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纵向衔接联动。此外,为完善职能需求,在这次改革中,市局对相关事业单位及职能设置也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新组建了“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整合调整了“市河道管理中心”、“市水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并相应调整和优化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及编制、岗位。
 
萧何:经过机构改革的市水利局,今后一段时间里,主要有哪些工作任务?
劳可军:经过本轮机构改革的宁波市水利局,主要承担以下三大方面职能:
一是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度、任务目标方面要加快融合。过去一段时期,编制出台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以及水利发展规划与水务方面的规划是各自为阵、城乡分割、顾此失彼,当前要借助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的时机,切实把综合规划和相关的专业规划编制平衡、衔接和协调起来,做到“规划一张图”通用。同时,要抓紧梳理已有水利水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确保政策法规体系与“一龙管水”的体制相配套。
二是在洪涝防灾、水资源调度、水环境提升方面要系统突破。在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拦蓄与泄排、上游与下游等方面努力使之更加协调有效。特别是遇暴雨洪涝灾情,汛情和预测预报信息要资源共享,关健时刻联合调度要更统一、更协调、更迅速、更准确,充分显示一体化管水的优越性和战斗力。在水资源调度上,要深刻认识我市是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的现实,充分发挥一体化新体制优势。供水、排水、水库、河道以及水情、调度等各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妥善处置水量、水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效保证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水环境治理方面,要城乡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兼顾,洪水、涝水、污水共治,今后在中小河道治理、保洁和环境调水、换水等方面必须形成系统合力。按照“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营造水景、提升质量”的要求,在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上展现新形象和新风貌。
三是在为民服务、办理实事和处理突发事件方面要形成合力。防汛排涝、供水饮水、排水排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往处理涉水事件涉及多个部门,一个圈子协调下来免不了要用很多时间,造成群众怨言。新体制下,接到群众报信,一定要体现“一龙管水”的优势,做到原水、自来水、排水或是江河湖库管理单位一个命令一起行动、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一呼百应,使涉水事务一条龙优质服务更有操作性、更加高效。
 
萧何:听了您上面介绍,深感宁波市水利局不仅工作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尤其是在广大人民群众日益重视生活质量的当下。那么我想问改革工作开展得还顺利吗?具体取得了哪些进展?
劳可军:机构改革工作自年初启动以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以下三方面工作进展顺利并且已完成。具体包括交接工作。即对外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加强与有关涉改部门的沟通衔接,妥善做好人员转隶、预算对接、资产划拨、档案交接,确保人员流得动、职责转得快、资产不流失、档案不缺失。对内亦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快速做好了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人员调整和工作交接,列出交接清单,妥善安排好办公场所,并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其次是较好地提高了任务梳理工作的效率。我在动员部署会上,就职责调整的问题强调过要做好“加减乘除”法,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抓紧把职责任务梳理好,既要抓好新老处室之间职责的调整,也要抓好机关处室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责的理清,明确主次关系,既要“应交尽交”,又要“应接尽接”,推进工作流程再造优化。如今“加减乘除”工作给出了满意“答卷”,顺利实现了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方案”规定的无缝对接。
三是相关人员都已及时到位。“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经过有关程序,我们已经宣布了部分机关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情况和职工岗位调整情况。新组建或整合的4家事业单位实现了干部到位,完成挂牌,需要调整的处室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也都明确了责任分工。
此次机构改革后,我局机关人少事多的现状没有明显的变化,因此事业单位的支撑作用愈加凸显。目前市局机关行政职能已按要求调整理顺,但作为支撑保障机关处室运转的所属事业单位却因“未参改单位此次不得调整”的有关要求,仍有一半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人员编制尚未完全理顺。后续事业单位的调整将按照省、市改革的部署安排及时抓好落实。
 
萧何:新体制下,各部门相互应有一个适应磨合过程,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您认为可能会出哪些困难问题,应该怎样正确面对?
劳可军:随着我市“一龙管水”行政体制的基本实现,市水利局的管水链条向下延伸,工作职能增加了很多,但由于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基本不变,所以坦白讲,仅靠机关处室30多名行政人员是无法全面承担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事实上,水利部门最大的优势就是事业单位多、队伍大,局本级水利队伍90%的力量在事业单位。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发挥好“事业”这个系统优势,充分发挥“事业”队伍工作积极性,着力解决好行政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纵向工作衔接与联动问题,理清各单位和各环节的工作职责,使之环环相扣,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责对应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一对多、多对一”,形成系统战斗力,切实履行好“一龙管水”的重任。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一龙管水”绝不是“一龙治水”。目前,宁波新老水问题还很多,解决起来也很复杂,实践告诉我们,治水需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让全社会都来参与,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两手发力”,既要加强行业监管,在规划、资源配置、行业规范、准入制度、价格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日常运行的指导等方面,切实履行好政府对行业、对市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监管;又要大力推进改革,探索市场化的道路。目前,市属原水、供水、排水行业虽已全部走向了市场,但总体上看,企业市场化和投融资多元化程度还不高;在水利等公益性事业上,也进行了投资与建设分开、建设与管理分开、管理与运行分开等方面的改革,但各项改革的探索还是初步的。面对未来依然繁重的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深化改革和推动政企分开是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改革,不断推动水利行业尽快走市场化道路,这才是符合发展方向的一条路径。
此外,对新体制下管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保持清醒认识。体制机制改革不要寄希望于一蹴而就。从这次机构改革情况看,一是省级机构未改,市内多数区(县、市)涉水职能也没有一体化划转,上下协调有待完善;二是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管理还未全面形成,供排水管网并不相连,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也有一定差异;三是尚完形成全市一体化管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各地水价如何平衡有待协调;四是今后工作中的一些举措和行为可能会受到当下尚在执行的一些法规的制约,目前水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在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支撑。因此,工作中出现矛盾困难在所难免,这些都有待我们去不断探索,小心应对、稳妥解决。
 
萧何:如今市局机构改革调整已基本完成,在新体制框架下,各项工作将全面展开,因此,最后请劳局谈谈您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希望要求?
劳可军:一年之际在于春。站在水利变革的重要关口,作为水利人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用新的水利业绩为机构改革书写圆满的答卷,这里我提几点要求与同志们共勉。
一要提干劲。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对水利机构改革的要求,正确面对领导、职责、处室和岗位的变化,抓紧熟悉新的岗位职责,尽快缩短磨合期,咬定工作目标,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营造苦干、实干、加油干的良好氛围。
二要争前列。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围绕“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对标国内外省内外先进单位,进一步拉高标杆,深入查找防洪治涝、水资源保障、水利科技、水生态治理、排水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短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智慧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等管理措施,继续使宁波市水利水务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三要讲协作。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履行新职责,也要“新官理旧帐”确保工作衔接有序;既要按照处室单位的职责搞好“单兵作战”,更要提高站位,从水利水务一体化的高度搞好“联合作战”,发挥“1”加“1”大于“2”的系统功能。
四要守规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必须服从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程序、重规则贯穿于落实“三定方案”的全过程,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规范个人言行,不利于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力以赴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萧何:谢谢劳局。